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7381.“你对亚伦说”表内在律法进入外在律法的流注。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律法;“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6998, 7089节),“亚伦”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无非是从内在律法发出,也就是说,经由内在律法从神性发出的外在律法;“说”是指流注(6152, 6291, 7291节)。“说”在此之所以表示流注,是因为摩西要“对亚伦说”,而“摩西”是指内在律法,“亚伦”是指外在律法,来自神性的流注通过内在进入外在。内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天上的那种神之真理本身,而外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地上的那种神之真理。因此,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
由于摩西所代表的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亚伦所代表的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所以我在此说一说它们。适合天使的真理绝大部分是世人所理解不了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上所看见、谈论的事物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那种。原因在于,天使中间所谈论的事物都是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从而远离属于人类言语的观念和话语的属灵事物。因为世人的观念是从自然界,尤其较为粗糙的自然界中的事物形成的,也就是从他在世界和地上所看见,并通过感官所接触的事物形成的,而这些事物都是物质的。世人的内层观念虽在物质事物之上,然而却仍建立在物质事物之上;观念建于其上的那个层面是它们看似存在所在的那个层面。这就是人感知他所思想的事物所在的那个层面。由此可见信之真理是何情形,以及进入世人的思维范畴,被称为外在律法并由“亚伦”来代表的事物是何性质。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离开时空的观念根本不能思考;这类观念几乎粘附于他思考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时空所形成的观念从人那里被夺走,他就不知道自己在思考什么,几乎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思考。然而,天使的观念没有丝毫时空之物在里面,取而代之的是状态;这是因为,自然界因时间和空间而不同于灵界。时间和空间之所以存在于自然界,而取代它们的状态存在于灵界,是因为在自然界,太阳看似通过表面的旋转产生日子和年份,并将一日分为四时,即夜、晨、午、晚;还将一年分为四季,即冬、春、夏、秋;它通过光影,以及冷热的变化而做到这一点。这些划分就是对时间及其各个不同时期的观念之源头。空间的观念是由时间的度量产生的;因此,这一个在哪里,那一个也在哪里。
但在灵界,作为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源头的天堂太阳并不进行表面的循环和旋转,由此产生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从这个太阳流出的光是神的真理;从这个太阳流出的热是神的良善。这些在天使中间产生状态的观念;即由神之真理所产生的聪明和信的状态,以及由神之良善所产生的智慧和爱的状态。天使中间的这些状态变化就对应于世上光影的状态和热冷的状态;这些状态可归因于太阳,因为这太阳产生了时间,计量了空间。这个例子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内在真理,或适合天使,被称作“内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以及外在真理,或适合世人,被称作“外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它也解释了为何天使彼此讨论的东西赶出世人的理解,而且无法描述。
3138.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对属世人的预备和光照,以便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可以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至于这预备和光照,情况是这样:有两种光形成人的聪明才智,即: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在来世,主就是众天使的太阳和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 1530节)。世界之光来自人用肉眼所看到的太阳和月亮。内在人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天堂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而外在人从世界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世界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天堂之光进入我们凭世界之光所看见的事物的流注产生光照,同时产生认识或感知:若存在对应,就是对真理的认识或感知;若不存在对应,就是对虚假而非真理的认识或感知。但光照和认识或感知是不可能的,除非情感或爱存在;情感或爱是属灵之热,并将生命赋予被光光照的事物。这好比阳光;赋予植物生命的,不是阳光,而是这光里面的热,这从一年四季明显看出来。
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则进一步描述了预备,即:天堂之光,也就是主的神性之光,流入主的属世人中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以便祂可以将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从那里带出来。因此,这真理要以通常的方式被带出来。所以主以通常的方式降世,好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祂愿意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出生,像其他任何人那样接受教导,像其他任何人那样重生;不同之处在于:人是从主重生的,而主不仅从祂自己重生祂自己,还荣耀祂自己,也就是使祂自己变成神性;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人通过仁与信的流注被新造,而主通过在祂里面并属于祂自己的神性之爱的流注被新造。由此可见,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或也可说,在人重生的过程中,如同在一个形像中那样可以看见(尽管是远远地看见)主荣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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